1.在票据使用前,必须确认收票单位信息,避免开出错误或不实的收费票据。
2. 严格按照财证及税务部门的规定和标准制作收费票据,包括票面内容、打印格式、编号规则等,确保票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。
3. 收费票据上应至少包括以下基本信息:收款方名称、收款方 纳税人识别号、开票日期、发票代码、发票号码、购买方名称、购 买方纳税人识别号、项目名称、服务、商品名称、数量、单价、金 额、税额、价税合计等。
4. 根据协会实际业务需要,采用相应的收费票据类型,如增值税普通发票、 普通纸质发票、 电子发票等。不同类型的收费票据应在开具和存储方面有所区分。
5. 在收费票据使用过程中,应注意遵守财政及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统一标准和发票作废、换票、 退换等规定,保证发票的正确性和合法性。
二、票据存储规定
1. 票据存储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,存储期间内应妥善保管,查验和核对收费票据是否与实际经营活动相符。
2. 存储的纸质收费票据应存放在防潮、防鼠、防火、防爆 等安全保护条件具备的专用位置,增值税普通发票、普通纸质发票 等票据分类存放,并采取适当的防伪技术和保密措施。
3. 电子收费票据应建立可靠的存储保护系统,采用数据加密等技术手段,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隐私性。对存储的电子票据进行备份和恢复,保证数据的安全管理。
4. 定期开展收费票据档案的清理工作,对于无用的发票、收据等票据进行报废,避免影响协会的正常业务。
三、收费票据销毁规定
1.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,对存储期限届满的收费票 据进行销毁。销毁前应做好票据计数、验明和备案工作,确保票据 销毁的安全和完整性。
2. 在票据销毁过程中,应注意保护相关人员的安全,控制作业 场所的卫生、噪声等因素,以避免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影响。
4. 销毁完成后,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销毁情况,注销销毁的收费票据,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备份,以便随时查阅。